衞生署收緊氯己定消毒產品規管 明年7月8日起須先註冊才可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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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0/08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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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衞生署早前檢出多款消毒產品帶菌須回收,署方今(8日)因應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決定加強規管含有氯己定的皮膚消毒產品,修訂《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將含氯己定及用於人或動物皮膚的消毒產品歸類為藥劑製品,須先向管理局註冊方向出售,明年7月8日生效。

署方稱,管理局經審視現行藥劑製品的定義,及參考海外對消毒產品的規管措施後,決定收緊對相關消毒產品的銷售規管,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將含氯己定及用於人或動物皮膚的消毒產品納入為藥劑製品,除非產品清楚用中文及英文標示為只作洗手用途,或有關氯己定是用作化妝產品的防腐劑或抗菌劑。

換言之,新修訂下,含氯己定及用於人或動物皮膚的消毒產品須先向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為藥劑製品,方可在本港巿場合法售賣;違者如銷售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可被判罰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署方將就最新規定發信通知業界及相關持份者,並決定於修訂9個後,即明年7月8日起生效,予業界有充足時間準備以符合最新規定。

責任編輯:陳正怡